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8|回复: 1

实施保险退休计划(IRP)有哪些必要条件?

[复制链接]

133

主题

152

帖子

0

精华

高级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611
威望
0 点
资产
1590 金币
注册时间
2021-1-25
发表于 2024-9-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新明Max Ma 保险理财系列文章之(689----“分红保险系列”之246:      
高品质、无忧虑的退休生活是我们每个人所追求的梦想和目标,而保险退休计划即IRP就是我们达成这个目标和梦想的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法!
. \1 y/ m4 g- l$ y5 B6 [3 O1 y
所谓的保险退休计划(IRP),就是尽早购买一份投资增值型的终身人寿保险(如分红保险),在建立一个终身保障的同时,也在延税的基础上让保单的价值不断增长,等到了退休的年龄,再以这份已付清了的增值型保单为依托,通过保单抵押贷款方式每年向银行借出一定的现金值,以用作源源不断地补充退休收入;借用的本金和利息可以一直不还,将来被保人身故时,银行先获得全部的免税赔偿金,扣除投保人(也是借款人)累积所借的本金和利息后,再将余额留给投保人(同时也是被保人)的亲人即受益人!也就只有这种用钱方式才被称作IRP方式,其它的如直接从保单里提取现金值来用作补充退休收入的方式就不能算作是IRP
; v6 t( x- U8 W) M4 F
IRP的优势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方面,由于IRP方式是以向银行借款的形式来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不算作当年的收入,所以不需要计税,也不会影响到老年福利的享受;另一方面,由于投保人实际上并没有“动用”保单价值,所以,保单的增值并未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
那么,实施IRP即保险退休计划,到底有哪些必要条件呢?主要有如下二个:
+ u( D2 M, M8 [8 V$ {) U9 R8 _
一是投保人(保单持有人)和被保人必须是同一人!比如,你作为投保人即保单持有人,以自己为被保人购买的分红退休型保险,将来就完全可以采用IRP方式来退休用钱,产生源源不断的免税退休收入,但你以你太太为被保人购买的分红保险就不能采用IRP。为了将来可以采用IRP方式用钱,你需要把保单持有人转换成你的太太,让她自己成为自己的保单的持有人!又如:一些成年人认为,孩子比自己年轻很多,用同样的保费投入把保单买在孩子头上(即以孩子为被保人)会更划算,将来以这份保单为依托采用IRP方式来补充自己的退收入会更有收获,这其实是一个极大的误区: 这样的保单结构将来是不能采用IRP的方式来用钱退休的(当然,即使可以采用,也是非常不符合逻辑和情理的)! 我们为孩子(即以孩子为被保人)购买的保单,将来在适当的时候应该要把保单持有人转换成孩子才是合理的。
* A8 n' _* |; S! z! l1 d" e% v
二是采用IRP方式用钱时,所累积的借款本金加利息之和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保单所累积的总现金值的90% 。一旦超过,银行就需要保单持有人(也是借款人)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行:例如,还一些本金或利息;或减少下一年的借款额度等,都可以把这个比例降到90%以下,从而可让IRP持续进行。详情请来电咨询,或约面谈或ZoomMeeting.
+ `5 F" w8 F+ y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建议。具体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本文作者联系。马新明MaxMa为资深专业理财顾问,高级保险理财经理,环球百万圆桌会终身会员,对分红式保险进行过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电话:647-832-6780Email: maxmafin678@gmail.com;更多相关文章请浏览他的专业博客:www.msunfinancial.com/blog,或关注他的公众号: MaxMa_Canada,或加其微信:maxma678
. |! n8 L; v. p. Q2 p* R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主题

152

帖子

0

精华

高级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611
威望
0 点
资产
1590 金币
注册时间
2021-1-25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此文的资讯对朋友们有启发有帮助!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 Max Ma:647-832-6780. 谢谢!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GMT-5, 2024-12-11 15: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